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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景山区第34届“古城之春”艺术节活动

石景山区第34届

“古城之春”艺术节活动

 一、活动宗旨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尤其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,营造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的良好氛围,区社文委将在全区范围内举办第34届“古城之春”艺术节活动。活动以“红色基因、绿色发展、金色梦想”为主题,以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和全面抗战爆发80周年为主线,通过开展艺术类比赛、展演评比、惠民演出、艺术培训、全民阅读等活动,打造“六聚石景山”文化品牌,积极探索建立“政府主导,社会主体,群众主角”的公共文化活动格局,掀起群众文化活动新高潮,为构建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,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,推进高端绿色发展提供文化支撑。

二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7年5月上旬—7月上旬

地点:全区范围内

三、活动安排

(一)“六聚石景山”主题活动

1.“歌聚石景山,唱响时代旋律”群众合唱比赛;

2.“舞聚石景山,舞动幸福家园”群众舞蹈比赛;

3.“戏聚石景山,弘扬优秀文化”系列文化活动。包括:群众戏剧戏曲比赛,戏曲演出、培训讲座进基层活动等。

4.“诗聚石景山,放飞金色梦想”诗歌诵读系列活动。包括: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五届“夏青杯”朗诵大赛(北京赛区)暨第四届“放飞梦想”北京诗歌朗诵大赛活动,以及诗歌诵读展示、讲座、培训进基层活动。

5.“书聚石景山,点亮智慧之光”全民阅读系列活动。包括:“古街乡情”主题征文征集、“心阅书香 共读共享”诵读大赛、红领巾读书活动。

6.“画聚石景山,传承红色基因”主题书画摄影展。

(二)文艺展演评比活动

5月-7月初,各街道、各系统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和实际情况,积极组织承办以“六聚石景山 文化惠民生”为主题的文艺展演评比活动。

    (三)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宣传活动

    结合文化遗产日,举办文化遗产展览展示、燕京八绝惠民文化活动等。

    (四)专业艺术院团进基层活动

组织开展原创话剧《京西那一片晚霞》全区巡演及专业艺术院团进基层公益性演出。

    (五)系列文化讲座培训辅导

    结合各种赛事、活动,组织开展舞蹈、合唱、诗朗诵等系列辅导培训活动。

    四、艺术节组委会

主   任:杨立宪   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长

陈婷婷   区政府副区长

副主任: 王铁峰  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

王亚迅   区文化委主任

裴士信   区文明办主任

王国强   区广播电视中心主任

郭  明   区文联主席

成员单位:区委宣传部、文明办、文化委、社工委、机关工委、教委、科委园区、旅游委、商务委、卫生计生委、住建委、财政局、园林管理局、民政局、安监局、体育局、档案局、老干部局、地税局、规划分局、工商分局、城管局、环卫中心、公园管理中心、广电中心、公安分局、消防支队、交通支队、首钢工会、区总工会、团区委、科协、工商联、妇联、残联、文联、红十字会、八大处公园、石景山游乐园、北方工业大学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、各街道办事处(鲁谷社区)

 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文化科:电话:68607142   68607157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。围绕艺术节主题抓好文艺创作,力争推出一批反映时代主旋律的优秀文艺作品和节目。

(二)各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艺术节活动。结合地区文化特色,认真组织街道文化站、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艺术比赛、展览、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次。

(三)区属和驻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:一是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系统的文化活动;二是积极参加所在街道、社区组织的文化活动;三是积极组织选拔、推荐优秀艺术团队和个人参加全区性文化活动。 

(四)艺术节期间,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信息收集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,及时将活动信息及相关照片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。

联系人:刘婕  68607157   张杨 68607142

邮  箱:gczcysj@sina.com或办公网文化委文化科邮箱

 (五)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做好文化活动的安全后勤保障、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,确保文化活动的人身安全、政治安全、设备安全。

   附件:《石景山区第34届“古城之春”艺术节活动细则 

附件-石景山区第34届“古城之春”艺术节活动.doc

区社会文化工作委员会

 2017年5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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